消防排烟风机控
消防排烟风机的控制是确保火灾时有效排除烟雾、保障人员疏散和救援的关键环节。以下是关于消防排烟风机控制的系统化说明:

一、控制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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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控制
- 火灾报警系统联动:通过烟感、温感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触发信号,消防控制主机自动启动排烟风机。
- 排烟阀/口联动:当防烟分区的排烟阀(常闭型)开启时,信号反馈至主机,自动启动对应区域的排烟风机。
- 消防联动控制器:需符合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116)的联动逻辑编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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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动控制
- 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:通过消防控制柜的专用按钮或图形显示装置(CRT)手动启动。
- 现场机械应急启动:风机控制箱应设置手动操作装置(如直接启动按钮),确保自动系统失效时仍可强制启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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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级控制优先级
- 通常遵循:自动联动 > 消防控制室手动 > 现场应急操作。

二、核心控制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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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锁控制
- 排烟风机必须与排烟阀(口)连锁,当任一排烟阀开启时,风机应自动启动。
- 风机停止后需连锁关闭同一防烟分区的排烟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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状态反馈
- 风机启停状态、故障信号、排烟阀开启状态需实时反馈至消防控制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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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载保护
- 过载时仅报警不停机(根据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 51251),确保火灾时持续运行。

三、控制柜设计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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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电源切换
- 需配备消防双电源(主电+备电),末端自动切换,确保供电可靠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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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烟防火阀连锁
- 当排烟管道温度超过280℃时,防火阀熔断关闭,并连锁停止风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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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逻辑
- 示例:
火灾报警 → 开启排烟阀 → 风机启动 → 反馈信号至主机 温度≥280℃ → 防火阀关闭 → 风机停止
- 示例:

四、规范与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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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依据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
- 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251)
- 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1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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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条款
- 排烟风机应能在280℃环境下连续工作30分钟以上(GB 51251-2017 第4.4.2条)。
- 控制线路需采用耐火电缆(NH型)。

五、常见问题与解决
- 问题1:风机无法自动启动
→ 检查联动逻辑编程、信号线路、模块地址配置。 - 问题2:反馈信号丢失
→ 核实输入/输出模块、控制柜继电器状态。 - 问题3:误停风机
→ 确认过载保护是否误动作,调整电流保护阈值。

六、维护与测试
- 每月手动测试风机启停及信号反馈。
- 每年模拟火灾联动测试,验证自动控制功能。
- 定期清洁风机叶轮、检查电气线路绝缘性。
如需更具体的控制电路图或某品牌(如西门子、海湾等)的编程示例,可进一步补充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