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烟风机负荷等级
排烟风机的负荷等级划分主要依据国家相关规范,其等级确定需综合考虑建筑性质、使用功能及火灾时的应急需求。以下是具体分类及依据:

1. 规范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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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)
- 第10.1.1条:明确防排烟设施属于消防负荷,其供电等级需根据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确定。
- 第10.1.2条:消防负荷的供电可靠性需满足火灾时持续运行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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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》(GB 51348-2019)
- 第3.2.1条:消防负荷(含排烟风机)通常划分为一级负荷或二级负荷,具体取决于建筑类型。

2. 负荷等级划分
(1)一级负荷
- 适用场景:
- 建筑高度>50m的公共建筑(如一类高层办公楼、酒店等);
-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(如≥5000座的体育馆、≥10000㎡的商场);
- 重要建筑(如医院、数据中心、交通枢纽等)。
- 供电要求:
- 双电源自动切换供电(末端切换),且电源应来自不同变电站或发电设备。
(2)二级负荷
- 适用场景:
-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(如高度≤50m的普通办公楼、住宅);
- 中型人员密集场所(如<5000座的体育馆、<10000㎡的商场)。
- 供电要求:
- 宜采用双回路供电,或单回路加应急电源(如柴油发电机)。
(3)三级负荷
- 说明:排烟风机通常不划为三级负荷,因消防设备需保证火灾时可靠运行。

3. 特殊补充要求
- 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(GB 55036-2023)
- 强调排烟风机必须能在火灾时持续工作不低于90分钟(需满足耐火电缆、联动控制等要求)。
- 备用电源:即使建筑为二级负荷,某些情况下也需设置柴油发电机或蓄电池组作为备用。

4. 设计注意事项
- 联动控制:排烟风机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(FAS)联动,确保自动启动。
- 末端配电:消防配电线路应独立敷设,并采用耐火电缆(如NH-YJV)。
- 负荷计算:需校验启动时的冲击电流,避免影响其他消防设备运行。

总结
排烟风机的负荷等级需根据建筑类型严格按规范确定:
- 一级负荷:重要或大型公共建筑;
- 二级负荷:普通公共建筑或二类高层;
- 三级负荷:通常不适用。
设计时应结合《火规》《民标》及地方消防要求,确保供电可靠性和火灾时的持续运行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