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烟风机室照明
排烟风机室的照明设计需兼顾功能性、安全性和规范性,需满足以下要点:

1. 照明设计标准
- 照度要求:根据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(GB 50034),设备用房照度一般不低于 100-200 lux,操作区域(如控制面板、阀门)需局部增强照明。
- 应急照明:必须设置备用照明(持续供电)和疏散指示标志,确保停电时人员安全撤离,持续时间≥90分钟(依据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》GB 51309)。

2. 灯具选型要求
- 防爆与防护等级:
- 若存在可燃气体或粉尘(如燃气锅炉房相邻),需选用 防爆灯具(Ex d IIB T4及以上)。
- 普通排烟风机室可选 IP54及以上防护等级(防尘、防溅水)。
- 耐高温性能:靠近风机或排烟管的灯具需耐高温(≥80℃),避免高温失效。
- 光源类型:推荐LED灯具(高效、长寿命),避免频闪。

3. 供电与控制
- 双电源切换:照明回路应由消防电源供电,末端自动切换(参考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》GB 51348)。
- 独立回路:正常照明与应急照明分设回路,应急照明严禁设置开关。
- 控制方式:普通照明可采用就地开关,应急照明需常亮或联动火灾报警系统启动。

4. 安装与布局
- 安装位置:避开风机正上方或振动剧烈区域,避免灯具脱落。
- 均匀布灯:避免阴影,重点区域(如设备铭牌、操作开关)增设壁灯或投光灯。
- 维护便利:灯具高度宜2.5-3米,便于检修。

5. 相关规范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
- 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309)
- 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(GB 50058,防爆场景适用)

注意事项
- 施工时需确保灯具与线路的防火保护(如穿金属管敷设)。
- 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电池状态,确保功能正常。
如需具体方案,建议结合现场图纸与电气工程师进一步优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