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烟风机抽比例
排烟风机的“抽比例”通常指其在排烟系统中承担的风量分配比例,或与新风、回风等系统的风量比例关系。以下是关键点的分步解释:

1. 排烟风机风量比例
- 规范要求:根据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251-2017),排烟风机的风量需满足最大防烟分区的面积×单位面积排烟量(通常≥60 m³/(h·m²))。若多个风机协同工作,需按各自负责区域的排烟需求分配比例。
- 示例:若系统总排烟量为10,000 m³/h,风机A负责60%区域,则其风量应为6,000 m³/h。

2. 排烟与新风的平衡比例
- 补风要求:机械排烟时需补风(通常为排烟量的50%~80%),以避免负压过大。例如:
- 排烟量:10,000 m³/h → 补风量:5,000~8,000 m³/h。
- 比例调节:通过新风阀门或变频器控制补风量,维持压力平衡。

3. 多台风机并联的比例分配
- 均分负载:并联风机通常按1:1比例分配风量,但需根据管路阻力调整。
- 差异分配:若服务区域不同,按实际需求设定比例(如70%:30%)。

4. 控制逻辑中的比例调节
- 变频控制:通过传感器反馈调节风机转速,动态调整排烟比例。
- 阀门开度:调节排烟阀或支管阀门开度,改变各支路风量比例。

5. 注意事项
- 系统阻力:比例分配需考虑管路阻力差异,避免实际风量与设计不符。
- 冗余设计:重要区域可设置备用风机,按主备比例(如100%:30%)配置。

示例计算
假设某建筑有两个防烟分区:
- 分区A:面积200 m²,需排烟量12,000 m³/h(60 m³/(h·m²))。
- 分区B:面积150 m²,需排烟量9,000 m³/h。
- 总排烟量:21,000 m³/h。
- 比例分配:若单台风机负责全部,需满足21,000 m³/h;若分设两台,可按57%(12k/21k)和43%(9k/21k)分配。
如需更具体的比例设计,需结合系统图纸、规范及实际工况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