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烟风机宜设置
排烟风机的设置需遵循国家规范(如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、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51251等),并综合考虑建筑功能、空间特点和消防安全需求。以下是关键设置要点:

1. 设置位置要求
- 独立机房:宜设在专用机房内,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≥2.0h的隔墙、1.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。
- 室外或屋顶:可设置于室外或屋顶,但需有防雨、防锈蚀措施,并确保风机外壳距可燃物≥0.5m。
- 避免危险区域:不应设在火灾危险性高(如易燃易爆场所)或人员密集区域的正上方/下方。

2. 联动控制要求
- 自动启动: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,接收报警信号后30s内自动启动。
- 手动控制:在消防控制室和风机房内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(硬线连接)。
- 备用电源:确保火灾时能持续运行≥0.5h(高层建筑≥1.0h)。

3. 管道与系统设计
- 独立系统:排烟管道应独立设置,严禁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。
- 耐火极限:管道耐火极限≥0.5h(水平穿越防火分区或楼板时≥1.0h)。
- 排烟口位置:应设在储烟仓内,与安全出口距离≥1.5m。

4. 性能参数
- 风量计算:按防烟分区面积≥60m³/(h·㎡)计算,且单台风机排烟量不应<7200m³/h。
- 风压要求:确保最远排烟口处仍有足够风压(通常≥100Pa)。

5. 特殊场所设置
- 地下空间:风机宜设在专用机房或疏散通道附近,确保排烟路径最短。
- 中庭/大空间:需结合烟层厚度计算风量,可能需多台风机并联。

6. 维护与验收
- 定期测试:每月手动启动测试,每年检查风机性能(风量、风压)。
- 标识清晰:风机及控制柜应标明“排烟风机”字样及操作说明。

注意事项
- 排烟风机与补风系统需同步设计,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%。
- 避免与加压送风机共用机房,若必须共用,需设置耐火极限≥2.0h的隔墙分隔。
建议结合具体项目咨询消防部门或专业设计单位,确保符合当地消防审查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