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烟风机排烟量
排烟风机的排烟量是消防排烟系统设计中的关键参数,需根据相关规范(如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51251-2017)计算确定。以下是核心要点:

1. 排烟量的基本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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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排烟系统的最小排烟量需满足:
- 建筑面积≤500㎡的房间:≥60m³/(h·㎡)(按实际防烟分区面积计算)。
- 建筑面积>500㎡的房间:按不同场所类型确定:
- 公共建筑、工业建筑:≥6次/h换气次数,且单台风机排烟量≥7200m³/h。
- 地下车库:≥6次/h换气次数。
- 中庭/高大空间:按体积计算,≥4次/h换气次数(或根据火灾热释放速率计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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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道/回廊排烟:按《GB51251》第4.6.3条计算,通常≥13000m³/h。

2. 计算示例
示例1:防烟分区面积300㎡的办公室
- 排烟量 = 面积 × 60m³/(h·㎡) = 300 × 60 = 18,000m³/h。
示例2:地下车库(面积2000㎡,层高3m)
- 体积 = 2000 × 3 = 6000m³
- 排烟量 = 体积 × 6次/h = 6000 × 6 = 36,000m³/h。

3. 关键影响因素
- 风管阻力:需根据风管长度、弯头数量等计算压损,选择风机时预留10%~20%余量。
- 漏风系数:一般按1.1~1.2的系数放大设计风量。
- 风机性能曲线:确保风机在系统阻力下仍能达到设计排烟量。

4. 规范依据
- GB51251-2017:第4.6节详细规定了各类场所的排烟量计算方法。
- NFPA 92(国际参考):对烟雾控制系统的设计提供补充指导。

5. 注意事项
- 排烟量需与补风量匹配(补风量宜≥排烟量的50%)。
- 排烟风机应能在280℃下连续运行30分钟(消防认证要求)。
- 设计时需结合建筑用途、火灾荷载调整参数。
如需具体项目计算,建议提供建筑类型、面积、层高等信息,可进一步细化分析。